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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岁末年初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全省学校岁末年初安全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20]13号)、学校《关于开展全校岁末年初安全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赣农大发[2020]75号)和省教育厅高教处《2020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编号:JXZG20201130)的文件精神,以及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缉毒大队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新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治理水平,具体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学校党政统一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按照“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的要求,全面加强集中治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实验师生安全。

.围绕重点,紧抓措施落实

1.提高风险意识,实现危险化学品的闭环管理。重点围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出入库登记、使用台账和防范措施等环节开展全面治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和完善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危化品使用台账,管控类危化品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采购申请,并集中储存统一管理。

2.落实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防控和安全责任,确保实验安全。一是实验前要开展安全评估,做好防控预案。二是明确现场指导责任。原则上学生开展实验活动,必须有教师现场指导,特别是组织动火作业和在受限空间进行特殊作业的实验、实验教学活动,有关学院必须指定负责老师现场指导,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组织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备设施等工作环节开展自查整改,重点开展仪器设备占用楼道大厅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各学院应紧抓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为广大师生度过平安祥和节日,为全国、全省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分步实施,把握工作阶段

1.单位自查(202116日至2021110日)

1)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仓库化学药品清查,对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出入库登记、使用台账和防范措施开展排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控到位。落实管控类危化品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采购申请,实施集中储存统一管理。填写《危化品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6)。

2)各实验室开展实验前是否进行安全评估,是否有安全预案,是否列入实验计划中。学生开展实验,特别是对组织动火作业和在受限空间进行特殊作业的实验、教学实验活动,是否有现场指导老师。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防控情况表(2021)》(附件7)。

3)组织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开展仪器设备占用楼道大厅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填写《仪器设备(家具)占用楼道大厅情况统计表》(附件8)。

4)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到位。依据上述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的情况,及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自查发现隐患的情况,汇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倒排工期,确保问题整治到位,彻底消除隐患。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附件9)。

2.学校复查(2021111日至2月底)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各学院开展复查,并即时进行问题反馈。对一般的问题立查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

3.攻坚阶段(20213月)

各单位围绕全国、全省“两会”安保任务,结合春季新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集中力量攻关影响校园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重难点问题,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和谐。

.开展落实,明晰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扛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时段亲自带队督查;各级各部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职责,认真查找校园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2.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1)自查报告。以附件6789的具体统计结果为支撑,总结实验室、危险化仓库化学药品清查总体情况,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出入库登记、使用台账和防范措施开展的具体情况,风险评估具体情况,以及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防控的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的具体情况,仪器设备占用楼道大厅专项整治情况,管控类危化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管控的实施情况。

2)隐患台账及各项工作统计表。如实填写《危险化学品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6)、《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防控情况表(2021)》(附件7)、《仪器设备(家具)占用楼道大厅情况统计表》(附件8)、《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附件9)(不涉及危化品管理的学院只需填写附件789)。

3)具体要求。请各单位与20211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庄宪骥(5376),联系电话:83828390

附件1:《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岁末年初安全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2013号)

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

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附件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54号令)

附件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6:《危险化学品自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7:《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防控情况表(2021)

附件8:《仪器设备(家具)占用楼道大厅情况统计表》

附件9:《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6

附件1:《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岁末年初安全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20〕13号).pdf

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带危险性类别).docx

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docx

附件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54号令.docx

附件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附件6:《危险化学品自查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7:《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防控情况表(2021)》.xlsx

附件8:《仪器设备(家具)占用楼道大厅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9:《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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