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18〕41号)要求,请各学院按照年度报告的编撰要求(见附件1)如实编撰年度报告,并填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1月10日前交资实处205办公室(联系电话:83828390),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庄宪骥(5376)OA邮箱。
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
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3日
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