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缉毒大队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我校易制毒化学品信息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此次排查重点为易制毒化学品从业重点人员信息,以及单位采购、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等信息,请各学院组织开展自查,并如实填报如下统计表:
1.《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附件3)
填写说明:所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学院均需填写。
2.《从业重点人员排查表》(附件4)
填写说明:学院内能接触到易制毒化学品的教职工中,有浙江台州、福建长汀、江苏盐城、广东惠东、陆丰的从业人员时必须填写,无则不填。
3.《从业重点人员统计表》(附件5)
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有相关人员时,须汇总填写在此统计表中;无相关人员时,需在统计表中注明相应情况(详见例表1)。
二.现场抽查
1.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缉毒大队将随机走访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单位。
缉毒大队对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暂停该单位申购申请;发现有违法犯罪情况的,将依法处理,并依法收回购买证。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开展现场抽查。
即日起至11月13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学院开展抽查。
主要检查内容为:易制毒化学品的台账记录、规范存储、规范领用、规范处置等情况。
3.请各学院加强管控,确保不发生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泄露等情况;严格按照“按需购买”的要求进行申购,规范存储、严格领用、规范操作、规范处置。积极配合做好抽查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3日11:00前,将附件3、附件4及附件5纸质档(加盖公章),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庄宪骥(OA:5376),电话:8382839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后报公安部门。
附件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附件2:非列管制毒化学品清单
附件3:《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
附件4:《从业重点人员排查表》
附件5:《从业重点人员统计表》
例表1:《从业重点人员统计表》例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docx
附件2:非列管制毒化学品清单.pdf
附件3:企业相关资料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从业重点人员排查表.docx
附件5:从业重点人员统计表.xlsx
例表1:从业重点人员统计表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