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我校《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赣农大发〔2016〕31号)工作部署要求,就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6日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16-06-06 浏览次数:539
关于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我校《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赣农大发〔2016〕31号)工作部署要求,就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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