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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22-09-12  浏览次数:28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落实好《关于开展全校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赣农大综治[2022]7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校领导指示,决定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坚决落实整改,巩固安全成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 聚焦重点工作,多措并举严抓整改

各学院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制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漏洞,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重点如下:

1.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等管控类危化品的全生命周期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制度及个性化应急预案;

2)危险化学品台账情况:总台账、每间实验室分账是否记录规范、详实;

3)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间、暂存柜)情况:化学品存放位置、存储条件(监控、通风、消防、防静电、有毒气体感应报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量采购、超量存储危险化学品情况;

4)相应消防器材、急救药箱、应急喷淋和洗眼器等安全设施配备安装情况及安全疏散通道通畅情况;

5)“三废”存储与处置情况。

2.加强实验室内设备、水电和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

3.严格落实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和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

4.制定落实实验环境卫生值日制度,明确值日人员、具体职责及安排,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5.对于整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停止该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把握工作步骤,有序实施巩固成果

1.单位自查整改(2022912-923日)

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制定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见附件2),并撰写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

2.学校现场检查(2022924-930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3.整改落实巩固(2022101-1031日)

收到整改通知的单位应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向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提交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材料,不能立即整改的形成整改工作计划。对于整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停止该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材料报送

1.撰写自查报告。围绕工作重点具体检查整改情况,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不涉及相关工作内容的学院也需在报告中注明具体情况)。

2.详实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以学院为单位做好整理汇总。

3.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229231600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报告》和《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和科技处平台建设管理科,资实处联系人:程晓迪(9048),联系电话:83828109;科技处联系人:黄弋轩(5714),联系电话:83828076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2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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