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管字[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申报。2023年度有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需求的单位,请填报《2023年度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更新(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申报表》(见附件1)。

2.现有车辆信息填报。请一般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单位核对相关信息,根据实际补充填报《省直部门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为确保我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928日前将报表电子稿发刘小梅OA邮箱(5248),纸质稿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资实处205室,联系电话83828109

附件1:2023年度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更新(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申报表.xls

附件2:省直部门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xls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921


上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及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