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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调换公有住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6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公有周转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农大发﹝2022﹞63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会议研究决定,以下1位教师符合公有周转房调换资格,现予以公示:

姓名

工号

职称职务

现住房号

符合条件

调换意向

李谷月

5895

助理研究员

香樟苑3-1-104室

符合赣农大发﹝2022﹞63号文件中第十七条第3款规定

香樟苑2楼及以上住房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10前向房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91-8381354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2月16日

 

上一条:关于江西农业大学闲置资产公物仓正式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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