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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婚职工首次申报住房货币化补贴需补交承诺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直房改办最新通知要求:新录用、调入的未婚职工首次申报住房货币化补贴需提供未婚承诺书。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首次申报此次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未婚教职工补交未婚承诺书纸质版(本人签字按手印),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单位统一于20211015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屋管理科104办公室。

联系人:江春燕 联系电话:83813541

附件:未婚承诺书模板.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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