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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定期核查校属公有住房转租(转借)等 违规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学校各住户:

公有住房属国有资产,是学校配租给教职工用于解决实际居住需求的周转用房。根据《关于开展公有住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农大办〔20208号)文件要求,已完成自查自纠阶段,现进入核查整改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启动非定期入户抽查整治工作,请各住户严禁公有住房转租(转借)、发布转租(转借)广告、从事转租介绍等违规行为。近期将联合学校纪委、保卫处等部门入户抽查,如存在公有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无条件收回住房并报学校按《江西农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赣农大党〔20194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有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既侵害学校利益,影响公平、公正、诚信的住房管理环境,又危害校园安全。日后,开展公有住房非定期抽查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将作为学校住房管理的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建立群众监督和举报机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贯穿非定期抽查全过程。举报电话:83813487(校纪检),8381354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举报信箱:jxauzfzz@163.com

公有住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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