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建立了闲置资产公物仓,将学校运转低效、闲置资产,仍有使用价值、适用于调剂以及经修复后仍可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进行统一调配,各单位可通过校资产综合管理平台中的闲置资产公物仓发布资产调剂信息,完成闲置资产调剂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资产台账管理员对本单位闲置资产进行盘点,如有闲置资产,请按照附件中《闲置资产调剂调拨操作指南》及时发布资产调剂信息,办理闲置资产调拨手续,共同推动盘活校内闲置资产,为构建节约型校园贡献力量。联系人:陈丽霞、袁环环, 联系电话:83828435。
附件:闲置资产调剂调拨操作指南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