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和校平安办《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赣农大平安办〔2024〕16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月”安排,决定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含气瓶)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5日上午9点左右开始按安排顺序检查。
二、检查对象
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使用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危险物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购置、储存、领用、暂存、使用剩余回收、校内运输、化学废弃物的收集、分类、转运、危险物品的销毁等环节。
2.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气瓶使用等):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记录,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有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气瓶严格按照其性质分类、分处存放,存放地点应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建立气瓶使用管理记录台账,实验室应每月检查一次气瓶并做好记录。
四、检查安排
计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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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1 |
分组2 |
接受检查单位 |
成员 |
接受检查单位 |
成员 |
10月25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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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院 |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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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楼 |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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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院 |
国土院 |
化材院 |
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
生工院 |
林学院 |
农学院 |
工学院 |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