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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教学设备费的通知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次数:

学校各学院:

为提高教学设备费的使用效益,服务好实验教学的需要,根据设备采购预算的实际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教学设备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经费使用的唯一性。教学设备费是用于本科教学实验室的设备购置,满足实验教学需求的专项经费,申报购置设备必须是教学实验项目所需,低值及易耗品、办公类设备不纳入申报范围;

2、申购设备的有效性。进行设备申报时,对于进行设备更新或增加台套数的要有相关说明;对数额较大和新增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论证。确保购置的设备真正用于实验教学,杜绝设备闲置和浪费;

3、落实责任的主体性。为提高经费和设备的使用效益,结合学校专项经费效益考核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根据教学设备费是满足实验室实验教学需求的基本特征,建立本科教学实验室为基本责任单位,学院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既要负责为教学实验室申报配置相关设备,又要负责效益考核。实验室要负责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填报设备相关效益考核材料。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教学实验室作为基本责任单位,教学设备费由各教学实验室为基本单位进行申报,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教学设备费申报表》(附件一)。学院负责对实验室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由学院统一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学实验室以教务处确认的我校设备管理系统中的实验室为准(附件二)。

2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5庄老师,电子档同时报送。电话:83828390 13177855165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1123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教学设备费申报表.docx

附件2:本科教学实验室一览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1114


江西农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中国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1101# 邮:33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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