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按照年度报告的编撰要求(见附件1)如实编撰年度报告,并填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1月9日前将年度报告及情况统计表电子档(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发送至庄宪骥(5376)OA邮箱,联系电话83828390。
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