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维护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19〕6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传字〔2019〕67号)精神,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自查。放假前,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抽查。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落实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控
1.落实安全责任。要结合假期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安排,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做好值班巡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2.做好分类管理。一是寒假期间没有安排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特别是教学实验室,一律贴好封条,实施关停。贴封条前务必关好门窗、水、电、气等。二是寒假期间需要安排实验活动的科研实验室,所属单位要做好备案,凡有校内实验实操活动,必须有老师在现场全程指导和监管。人员出入实验室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实验室负责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3.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一是放假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保管,做到“防盗、防爆”。三是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严防事故发生。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