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实验的实际需求,为做好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依法采购,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属于国家管制品,不仅购买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而且供应商也必须有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资格。相关单位应建立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2、统一申购,严格程序。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学校各单位需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由学校统一申购。申购时,需要登录“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购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等。学校建立申购人、实验室(课题组)、学院(公共平台、中心)和学校职能部门四级责任制,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申购程序。
二、申购流程
1、申请。申购人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审批表》(申购人2人),并附《江西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销售商经营易制毒化学品资质复印件和销售合同等。
2、审核。由实验室(课题组)、学院(公共平台、中心)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签署意见。
3、录入系统。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将申购信息录入“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等待公安部门审批。
4、供货。公安部门批准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审批信息转达申购人,由申购人联系销售商供货。
5、备案。申购人在到货后5日内将易制毒化学品供货清单复印件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备案,清单由保管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
1、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加强台帐和实物管理。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统一申购工作,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庄宪骥,联系电话:83828390。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审批表》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审批表.docx
2、《江西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docx
3、《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