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综合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20]12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全校实验室安全有效运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
各单位9月4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条件保障情况及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实验室设备设施配置是满足开展实验需要;
2.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情况;
3.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及整改情况;
4.危化品管理是否规范、警示标识是否齐全;
5.实验室废弃物是否分类存放并规范处置;
6.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7.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情况等。
二.组织抽查
9月7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开展抽查,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准备好各项检查内容的支撑材料。
联系人:庄宪骥 83828390
附件:《关于综合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20]12号)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3日
附件:《关于综合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20]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