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现有车辆信息填报。请有使用和管理一般公务用车的单位,填报《省直部门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2、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申报。如2021年度有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需求的单位,填报《2021年度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更新(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申报表》(见附件2)。
3、2020年度配发车辆信息报送。2020年如有配发新车的单位,请提供新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新车固定资产卡片及旧车移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由于时间紧急,为确保我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填好的报表签字盖章后,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卢星萍(联系电话:83828435),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电子稿。
附件1:省直部门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
附件2:2021年度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更新(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申报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