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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22-02-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昌市公安局缉毒大队对学校易制毒化学品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具体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掌握防范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主动权,保障校园安全平稳,为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围绕工作重点,紧抓整改落实

各学院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做好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重点: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管制类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管理制度及个性化应急预案;

2.危险化学品台账情况:总台账、每间实验室分账是否记录规范、详实;

3.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储间、暂存柜)情况:化学品存放位置、存储条件(监控、通风、消防、防静电、有毒气体感应报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量采购、超量存储危险化学品情况;

4.相应消防器材、急救药箱、应急喷淋和洗眼器等安全设施配备安装情况及安全疏散通道通畅情况;

5.危险化学品供货商资质、运输工具资质情况;

6.危险化学品押运、搬运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7.“三废存储与处置情况;

8.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1.微生物采购与保管情况;

2.微生物相关实验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3.生物废弃物处置情况。

(三)实验室辐射安全检查

1.辐射设施和场所设立警示、报警装置情况;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3.辐射装置操作工作规程、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

(四)特种设备(包括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装置等)安全检查

1.特种设备年检情况;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3.特种设备存放情况;

4.特种设备使用记录与维修情况。

(五)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4.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 把握工作阶段,分步有序实施

1.单位自查(2022222日至2021225日)

各学院要结合春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附件3)。

2.学校复查(2022228日至32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各学院开展复查,并即时进行问题反馈。对一般的问题立查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

3.迎检准备及巩固深化(3月上旬及中旬)

各学院应采取有效手段,积极完善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备齐所有相关工作支撑材料,做好迎检准备。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 明晰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扛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时段亲自带队督查;各级各部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职责,认真查找校园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2.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1)自查报告。围绕5大项、22小项工作重点的具体检查整改情况,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不涉及相关工作内容的学院也需在报告中注明具体情况)。

2)《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各学院应详实填写隐患台账,并做好整理汇总。

3)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2222511时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和科技处平台建设管理科,资实处联系人:庄宪骥(5376),联系电话:83828390;科技处联系人:黄弋轩(5714),联系电话:83828076

附件1:《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2号)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2022222

附件1: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附件3:《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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