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赣管字[2021]9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申报。2022年度有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需求的单位,请填报《2022年度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更新(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申报表》(见附件1)。
2.现有车辆信息填报。请一般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核对相关信息后,填报《省直部门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近三年配发车辆信息报送。2019-2021年如有配发新车的单位,请提供本单位近三年全部新车的固定资产卡片。
为确保我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29日前将报表电子稿发刘小梅OA(5248),纸质稿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资实处205室。联系电话83828109。
附件1:2022年度省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更新(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申报表.xls
附件2:省直部门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3:关于省直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更新购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