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从快从速组织开展一次覆盖校舍建筑安全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根据前期土地房产清理工作分工,立即对使用或管理的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其他用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其他用途建筑改建、改用为学校校舍的房屋要逐楼逐层逐间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确保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全面掌握校园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等级。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各单位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经技术部门鉴定的各级危房和设施要立即采取警示、停用等科学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校园建筑安全,坚决杜绝在校园内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重大事故。
各单位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需主要包含单位校舍基本情况、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等。并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12:00前将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6室,联系人:陈添兵,联系电话:8381346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