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我校新学期开学工作布置会精神,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实验事故,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校领导指示,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坚决落实整改,巩固安全成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整改:2023年2月10日至14日
2.学校组织抽查:2023年2月15日至17日
三.检查重点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3.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大型仪器设备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制定及实施情况;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情况,含危化品采购和危废处置;
5.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及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6.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及重点检查内容,制定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附件2),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2.现场抽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督查组,在各学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各学院进行实验室安全督查。方式如下:
(1)查阅相关资料(优先纸质档、也可现场提供电子档),①安全领导小组及每个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及实验室安全会议记录;②安全管理制度;③安全操作规程;④危化品台账及危废处置记录;⑤安全教育培训记录;⑥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等。
(2)开展实验室现场检查,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学院分管领导及实验室安全联络员需参加)
五.材料报送
1.如实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以学院为单位做好整理汇总。
2.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4日16:00前,将《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和学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文件(带文号的院文件如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纪要、通知或制度等)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程晓迪(9048),联系电话:83828109。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