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各学院按照《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附件2)如实编撰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于12月9日下午5点前,将年度报告电子档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科程晓迪(9048)OA邮箱,联系电话83828109。
附件1:《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