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办函[2023]10号)及《江西农业大学暑期开展基层管理突出问题检视整改工作方案》(赣农大党[2023]3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校领导指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体现到具体行动上来,严格落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扎实筑牢安全防线;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文化意识;做好迎检工作准备,积极巩固安全成果。
二.聚焦重点事项,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整改落实,积极做好省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各项准备事宜。工作重点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等管控类危化品的全生命周期排查整治;
2.加强实验室内设备、水电和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在显著位置张贴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规范张贴操作规程,灭火器材有效使用,通风柜配置合理、使用正常、操作合规,冰箱、烘箱、电阻炉使用规范,合规采购气体,气瓶存放和使用符合要求,规范穿着合适的实验服或防护服;
3.严格落实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和注销制度,配备应急备用钥匙,集中存放、专人保管;
4.制定落实实验环境卫生值日制度,明确值日人员、具体职责及安排,保持实验室地面台面等整洁有序;
5.加强实验室分级分类管控,定期认真梳理危险源;
6.认真落实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的汇总整理。
三.把握工作节奏,有序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
1.单位自查整改(2022年9月4日-9月10日)
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全面梳理实验室危险源情况,更新完善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文化信息汇总表》(附件2);制定自查整改工作方案,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3)开展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见附件4)。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包括责任体系落实、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检查整改、安全报告、操作规程、危化品台账等。
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2.学校现场抽查(2023年9月11日-9月17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抽查,重点对隐患整改落实及迎检材料准备工作进行督察。收到整改通知的单位应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向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提交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材料,不能立即整改的形成整改工作计划。对于整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停止该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3.省教育厅现场检查(预计2023年9月18日-9月30日)
本次检查全省各高校全覆盖,由省教育厅派出现场检查组赴各高校开展检查,检查组原则上由3人组成,含组长1人、专家2人,一般每校检查0.5-1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将在11月-12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回头看”抽查整改情况。
四.材料报送
1.更新完善《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文化信息汇总表》(附件2)。
2.详实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附件4),未查出隐患的学院也需注明具体情况,以学院为单位做好整理汇总。
3.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8日16:00前,将《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文化信息汇总表(含样表)》(电子版)和《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程晓迪(9048),联系电话:83828109。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办函[2023]10号)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文化信息汇总表(含样表)》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附件4:《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