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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23-08-16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校舍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赣教规划办函〔20232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校舍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校舍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严守安全底线,坚决防范校园内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重大事故。

二、全面细致开展排查

各单位根据前期土地房产清理工作分工,立即对使用或管理的校舍进行巡查,重点对教学楼、学生宿舍、体育场馆、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食堂、厕所等人员活动密集建筑场所,开展逐楼逐层逐间拉网式、全覆盖安全排查;要对所有校内建筑屋顶和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水通畅、无建筑垃圾、无杂物堆积;要全面摸排体育场馆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安全隐患,并建立问题台账;要抓好不安全校舍、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的排查、鉴定和维修加固工作。

三、科学规范实施排查

各单位要依法依规重点排查校舍基本情况:建造年代、结构形式、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安全目测情况: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沉降,承重结构(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面、楼板等);结构安全情况:是否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层、改扩建等。

四、积极推动分类整改

各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时报校园建设处维修或开展安全鉴定,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建立整治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采取警示隔离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封闭处置、及时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涉及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漏水、墙体发霉、墙面脱落等一般性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按照要求于20239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务必于202396日下午5:00前将《江西农业大学校舍建筑隐患摸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5室,联系人:曾春(6193),联系电话:83828109,19979133162,无安全隐患也要“零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于98日下午5:00前将学校校舍建筑隐患摸排情况统计表汇总后交至保卫处。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校舍建筑隐患摸排情况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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