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及周转住房配租教职工:
近期,学校公有住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中的纪委、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公有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进行入户核查、整顿,仍发现数起周转住房转租(转借)行为。为规范学校公有住房管理,杜绝公有周转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维护公有住房公平秩序,通知如下:
1.学校各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宣传督导,提醒本单位教职工遵守学校住房管理有关规定。
2.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住房管理相关规定,不要将配租的公有周转住房进行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也不要从事公有周转住房的转租(转借)中介等行为。
3.良好的住房秩序需要各位教职工共同维护,相互监督,举报电话:83813541(资实处),83813487(纪委),举报信箱:jxau_zsc@jxau.edu.cn。
学校有关部门将经常性的通过多种方式核查公有周转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确认核实的,将收回周转住房,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处理。
学校公有住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