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按照年度报告的要求(见附件1),如实编写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并填报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于1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数据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庄宪骥(OA:5376),联系电话83828390。
附件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2:《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报告数据统计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