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教育厅检查组从即日起至12 月上旬,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听汇报,直奔基层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工作之一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为持续开展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迎检准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1.请各学院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的要求,于12月1日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2.工作重点:
①避免出现易发多发隐患(如气瓶未固定、矿泉水瓶装试剂、未穿实验服、插座串联、堆积杂物、堵塞后门、消防通道锁闭、灭火器过期、喷水枪头缺失、试剂标签不清或缺失、试剂过量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台账不清、通风不畅、实验室环境杂乱、积尘明显等)。
②务必准备好管理台账,做好前期隐患整改落实。
二、学校抽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4日开始,持续性对各个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做好迎检准备,并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和隐患整改。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