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教育部实验技术骨干教师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92号),2009年“实验技术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编号2009?24)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承办,详情可登陆中国高校教师网查询(www.ccf.edu.cn)。经研究,研修班决定于10月23?26日在杭州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专题报告 1.高校开放创新实验教学模式改革 2.实验室信息化建设 3.实验中心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 4.新形势下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5.大型设备管理与开放运行 6.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环保工作 (二)互动交流 1.讨论交流。交流各校在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加强实验室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和举措。 2.论文交流。本次研修班征集30篇优秀论文,刻录光盘在会上交流,并将高水平的论文推荐到《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公开发表。 (三)实地考察 组织参观浙江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 二、授课专家 熊宏齐教授(教育部高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东南大学教务处处长) 孟长功教授(大连理工大学国家级基础化学实验中心主任) 孟庆繁教授(吉林大学国家级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务副主任) 温光浩教授(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李五一教授(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三、培训证书 经过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的教师,统一颁发由教育部人事司和高等教育司共同签章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研修人员 高等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和技术人员。 五、研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23-26日 地点:杭州 六、有关事项 1.参加研修班的教师请认真填写实验技术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附件一),并于2009年10月16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2.报到时请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推荐表(附件二)加盖公章的原件交会务组。推荐表可从中国高校教师网下载(www.ccf.edu.cn)。 3.论文征集截至时间为2009年10月16日,请在此之前将论文发至zhugenbiao@126.com。 4.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会务组将及时发出报到通知,并详告会议地点和其他报到有关事项。 5.培训费1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邾根标 赵峰 联系电话:010-63539706,63563589 13911165992 传 真:010-63567970,63563589 电子邮箱:zhugenbiao@126.com 邮 编:100082 地 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为做好会议组织工作,望有关院校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组织相关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二??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实验技术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姓 名 | 部门及职务 | 手 机 | 电 话 | | | | | | | | | | | | | | | | | 学校名称 |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 电子邮箱(E-mail) | | 邮编 | | | | | | | | 注:此表复印有效,请认真填写。为安排好参会代表的住宿和领取教育部人事司、高教司联合颁发的培训证书,请参会代表务必在2009年10月16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附件二: 编号: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推荐表 教师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技 术 及 行政职务 | | 学历 | | E-mail |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 详细工作单位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授 课 情 况 | 课程名称① | | 学时数 | | 讲授 次数 | | 课程性质 (画√) | ( )学校重点建设课程 ( )专业主干课程 ( )本科生课程 ( )研究生课程 | 课程名称② | | 学时数 | | 讲授 次数 | | 课程性质 (画√) | ( )学校重点建设课程 ( )专业主干课程 ( )本科生课程 ( )研究生课程 | 科 研 简 况 | | 培训班名称 | 实验技术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 | 承办单位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办班时间 | 2009年10月23?26日 | 院(系、所) 推荐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推荐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此栏说明“证书” 发放情况)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