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制作实验室安全标识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近期按“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实验室整改”的要求,我处已多次到各学院督促整改,针对目前还有不少实验室没有粘贴实验室安全标识的现象,我处将统一制作一批实验室安全标识以协助相关学院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尽快将“实验室安全标识登记表”(见附件)传达到各实验室并于12月11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江莉(4923)OA邮箱。因考虑到制作的时间问题,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贵单位自行制作,不需要本处统一制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