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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17-11-28  浏览次数:

赣农大发〔2017〕80号

为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实验室成为安全的工作、学习场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和《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赣农大发〔2016〕50号),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

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建立校、院(公共平台、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校领导担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为:

1.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2.审定实验室安全重要事项。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的职能部门,组织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同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以下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校级规章制度;

2.及时发布或传达学校的有关文件;

3.指导、监督检查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和监督各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级、分类收集和存放等工作;

5.定期、不定期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必要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6.配合保卫处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等工作;

7.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8.负责处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保卫处

保卫处是学校综合安全管理的一级负责单位,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及“三防”措施建设,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1.协助各实验室业务主管单位做好必备试验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剧毒物品的申购工作,指导完善贮藏场所的防范设施建设;

2.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3.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负责现场保护,协助现场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四)科技处

1.督促指导科研平台及依托学院做好科研机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2.强化科研项目安全风险(含实验动物伦理)管理,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执行和结题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监督管理,连同依托学院、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安全风险三级管理模式;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项目申请人、学院落实科研项目立项前的安全风险评估;

4.定期、不定期参与学院的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五)教务处

1.指导、督查和支持教学单位积极开发本科教学绿色实验项目;

2.协助督促检查学院对拟开设的本科新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

(六)基建处

1.建立实验室建设项目准入制度,确保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环保规范;

2.建立实验用房安全审核制度,确保实验用房安全使用。

(七)后勤与校园管理处

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

(八)后勤服务集团

建立实验用房水电巡查和维修制度,确保实验用房的水电使用安全。

() 财务处

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将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所必需的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监督专款专用。

(十)人事处

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建立教职工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将实验室安全培训列入教职工培训计划,并联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十一)研究生院、学工处、团委

负责在学生群体中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与推广活动。

(十二)校医院

负责职业病宣传与防治工作和实验室安全事故中的人员抢救工作。

(十三)纪委监察审计处

根据实验室运行和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十四)学校各二级单位

学校各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单位,是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学院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为:

1.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搭建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和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实验室安全培训、奖惩等相关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对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组织评估并报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和保卫处,督促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组织审核;

4.对各实验室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本单位不能整改的,根据职责分工报学校相应的职能部门;

5.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并根据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配合职能部门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7.进行实验室安全定期、不定期检查,主动排查安全隐患整改,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8.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垃圾;

9. 完善实验室消防设施建设,不随意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确保消防通道安全顺畅;

10.组织应急演练和其他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十五)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1.坚持以责任为导向,建立实验室安全路线图,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完善本实验室操作规程,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警示和管理;

3.按程序做好危险品申购、台账管理和安全日记,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帐和双把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4.开展教学及科研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并报学院审核,监督并禁止违反实验室技术安全规范要求的任何实验活动;

5.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人离开实验室做到水、电、气关闭;

6.强化实验室工作人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7.负责落实实验室水、电、气、危化品、生物等安全隐患排查,并把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上报所属二级单位;

8.负责落实安全检查签字制度,规范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9.其他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及使用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的教师,均对实验室及自身安全负有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观念,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安全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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