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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sbc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办函[2021]8号)、学校《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农大党办〔202114号)的要求,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自查。放假前,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库等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留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2.抽查。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落实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管控

1.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结合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安排,落实好每一个实验室安全责任,做好值班巡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2.做好分类管理。一是暑假期间没有安排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特别是教学实验室,一律贴好封条,实施关停。贴封条前务必关好门窗、水、电、气等。二是暑假期间需要安排实验活动的科研实验室,所属单位要做好备案,凡有校内实验实操活动,必须有老师在现场全程指导和监管。人员出入实验室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

3.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项管控措施及要求,一是细化危险化学品台账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账上有据;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保管,做到“防盗、防爆”;三是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严防事故发生。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