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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sbc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次数:51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书记刘奇批示精神,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实验事故,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校领导指示,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整改:2021615日至627

2.学校组织督查:2021628日至79

三、自查及督查重点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3.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大型仪器设备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制定及实施情况;

4.校内所有实验室各类在用或闲置的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具体管控情况;

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情况,含危化品采购和危废处置;

6.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及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7.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清单及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方案情况;

8.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装备的配置及保障运行情况;

9.对上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学院自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逐条自查,认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附件2)。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2.请各学院对照自查及督查重点内容,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于625日下班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科技处各报一份,联系人:庄宪骥,电子版发送至OA5376,联系电话:83828390黄弋轩,电子版发送至OA5714,联系电话:83828076

3.持续加强检查和巡查。安全稳定是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基础。各学院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原则,对照安全管理标准逐项筛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都到位,持续不断的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和巡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督查工作具体安排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园建设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在各学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于628-79日对各学院进行实验室安全督查。

2.督查方式:

(1)查阅相关资料(优先纸质档、也可现场提供电子档)(安全领导小组及每个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名单及实验室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管理相关材料;危化品台账及危废处置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等。

2)根据学院自查整改报告,进行实验室现场检查,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学院分管领导及实验室安全联络员需参加)

    督察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出具整改意见,各学院须按整改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将整改报告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科技处平台建设管理科。

六、督查结果应用

1.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

2.作为年终综治考评评分依据。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附件2:《江西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风险台账(2021)》.xlsx 

                         江西农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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